中国政法大学必修课缓考申请流程
时间:2015-11-18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一.申请条件

    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缓考:

(1)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附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因家庭直系血亲病危或逝世(辅导员老师须在申请表学院意见中写明情况核实结果,如“情况属实”);

(3)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须附活动主办方的书面证明)。

  (特别申明:学生须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缓考资格,已获批删除的缓考课程将恢复到成绩单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申请程序

    学生符合上述申请条件,须按以下步骤办理:

(1)学生本人在 考试前 下载《中国政法大学必修课缓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考务管理-常用下载),一式两份。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可委托他人于考试前 代为办理。考前确实无法办理的,务必于 开考后30分钟内 电话联系考务科备案(010-58909627),逾期未备案者不予受理。

(2)学生先将申请表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学院同意后,学生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厚德楼302)进行审核;

(4)经审核批准的申请材料,交考务科一份备案,学生自留一份备查。

三.处理结果

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考务科将统一删除缓考学生的选课记录和成绩记录。学生必须在该课程再次开课时重新选课,确已掌握该门课程内容的可以在开课后两周内向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307)提出自修申请(自修申请表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常用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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