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六周)
时间:2018-06-22 15:01:05  来源: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于第十六周五结束,现将评教整体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86188:00):

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法学院

38

民商经济法学院

0

国际法学院

22

刑事司法学院

17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

商学院

21

人文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10

社会学院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3

科学技术教学部

8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259

全    校

404

窗体顶  二、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9271

8251

89.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3759

13571

98.63%

国际法学院

14269

14069

98.60%

刑事司法学院

12333

12184

98.7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666

8569

98.88%

商学院

14978

11538

77.03%

人文学院

2914

2898

99.45%

外国语学院

7141

7091

99.30%

社会学院

3348

3294

98.3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80

1363

98.77%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2435

2366

97.17%

全    校

90878

85538

94.12%

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选课、查看课表和课程考试成绩等权限将受到限制。下学期第三周后,相应限制方能解除。

      教务处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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