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深化共建落实“五三讲话”精神 近邻夯实合作共谋法治人才培养——我校与昌平法院深化共建签字仪式举行
时间:2017-12-25 17:21:37  来源:   点击:

12月21日,我校与昌平法院深化共建签字仪式在昌平法院举行。我校副校长于志刚,教务处处长卢春龙、副处长王强,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王洪松,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郭金霞,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杨俊丽,法学院副院长雷磊等以及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等参加了仪式。

于志刚副校长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讲话。他指出,中国政法大学与昌平法院是近邻近亲,彼此应加强联系。双方续签共建协议选在今年和往年不同,今年必将是载入法大史册的一年。今年5月3日,总书记视察法大,讲了四个问题:第一,全面依法治国;第二,法治人才培养;第三,青年成长成才;第四,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确提出了打破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高校,第二、第三阵地就是也必须是法律实务部门。应实现优质司法资源进入高校,转变为优质教学资源,实务部门应与高校共同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因此,这次与昌平法院深化共建要定位于落实总书记“五三”讲话的重要内容,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和十九大报告。从这个角度来看,双方的合作是在新时代教育思路之下的一个合作,是共同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合作,既是在传统上延续的合作,也是落实总书记讲话的一个新的合作。法大的生源结构和质量很好,人才培养质量高,法大学生最大的特点是动手能力强。这得益于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昌平法院的大力支持、常年支持和持续支持。同时,法大也愿意在法学和其他专业领域为昌平法院提供智力支持、作出贡献。最后,他感谢昌平法院主动提出续签协议,深化合作,希望双方今后在更大规模和更多方面展开合作,共同培养好法治人才。

薛春江院长代表昌平法院热烈欢迎中国政法大学于副校长一行的到来。他指出,法大是“211”高校,又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综合排名位于全国前列。昌平法院为有这样一个邻居感到荣幸,同时也为双方开展合作提供了便利。在昌平法院,法大的毕业生占了很大比重,近五年内新招人员中有31人毕业于法大。双方合作历史悠久,去年有450名法大学生在昌平法院实习。从2016年秋季开始,双方合作在法院立案庭开展民商事案件司法实务课程实习,先后有90名学生参与,收效良好,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他希望,今后学校在法院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上,在复杂案件研讨上,在双方共享资源上能够为昌平法院提供支持。最后,薛院长代表昌平法院表态,以本次续签共建协议为起点,以落实总书记“五三讲话”为主线,昌平法院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与法大的沟通和协调,力求取得实效,实现资源互补,为法治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双方在签署共建协议后,就资源共享、法官学术研究、优秀毕业生选聘、学术和人员交流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的讨论。

     本次我校与昌平法院续签共建协议,是对传统共建关系的延续,也是对双方实质合作的一次总结和提升,更是落实总书记“五三讲话”的重大举措。我校将以此作为重要抓手,将优质司法资源进一步引进高校、引进课堂、引进教材,提升双方合作档次和质量,在培养法治人才方面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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