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新批准创新创业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8-05-24 14:19:00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我校2018年本科创新创业课程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过各教学院部申报、教务处审核,2018年新批准12门创新创业课程。

 

序号

课程号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学分

课程学时

开设院部

开设学期

1

C10010042

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解廷民

1

16

学工部

2

C10010052

就业指导

解廷民

1

16

3

C10010062

创业基础

解廷民

2

32

4

C08010262

计算机辅助翻译(多语种)

付瑶

2

32

外国语学院

5

C03010403

新创业公司跨境交易的法律风险控制

陈儒丹

3

48

国际法学院

2018年不开

6

C23010102

大学生开创社会服务型机构的理论与实践

桑迪

2

32

社会学院

7

C06010102

区块链与数字经济

朱晓武

2

32

商学院

8

C06010112

公司内部创业

王辉

2

32

9

C06010122

国际创业

唱小溪

2

32

10

C05010131

大学生创业案例研讨与实务

吴新辉

1

1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

C04010102

信息安全保护与电子数据取证

李小恺

2

32

刑司院

12

C01010102

股权设计与股权激励

王宏哲

2

32

法学院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课程开设学院对本单位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承担主体责任。开课学院应当对课程教学过程严格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监督,规范授课内容,严肃授课纪律。一旦发生违反授课纪律的情形,应当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

2.各课程夏季学期、秋季学期的排课、选课工作,请关注教务处夏季学期、秋季学期的排课、选课通知,按照学校规定及时提交开课任务书等材料。

3.部分创新创业课程将邀请校外专家进行授课。开课学院应明确校外专家信息及授课周次,在向教务科提交开课任务书时报实践教学科备案。同时各开课学院应协助外请专家做好授课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协助解决市内交通、发放课酬、准备教学资料等。

4.教务处将根据课程情况和经费批准情况,下拨创新创业课程经费,请各单位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第045号)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按照预算使用课程经费、及时完成报销工作。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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