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8月底,学校专任教师为860人。其中法学专业教师44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86%;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108人)教师41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14%。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5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67%;硕士学位获得者18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1.86%。高级岗位教师687名,其中教授29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19%;副教授3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70%。年龄在35岁以下的12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4.07%;36-45岁的3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7.21%;46岁以上4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