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拓展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流交换培养 有效拓宽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规模我校与南开大学签署本科生交流交换培养协议
时间:2013-05-03 00:00:00  来源:   点击: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推动下,我校近日与南开大学签署互派本科生交换学习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学校每学期将向对方学校派出20名二、三年级本科生进行交换培养。南开大学的哲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等众多学院均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师资力量雄厚。今年秋季学期,双方学校将互派第一批交换生,我校学生将会与南开大学同学一起聆听两校名师的教诲,接受两校不同的校园文化的熏陶。至此,与我校开展交换培养的国内名校达到8所,每学期可互派交换生160多名,每学年交流名额达300人,基本达到了交流名额占本科生人数15%的目标。

    学校多年来一直坚持探索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根据“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国际型”人才培养目标,逐步摸索出“跨专业、跨学位、跨学校、跨国家”的“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国内名校交换培养就是实现“跨学校”培养的基本途径,它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同时,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有效地丰富了学生的经历与阅历。自2005年与山东大学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以来,学校先后与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7所国内著名高校开展交换培养,深受各年级、各专业、各地区学生欢迎。自2005年秋季学期至今,学校共派出交换生1145名,来访交换生 1261名。除侦查学以外的所有其他专业都有学生参与交换培养。交换培养本科生的培养模式还得到国内高校广泛地认同。2009年,我校与山东大学等国内高校共同开展的本科生交换培养模式获得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为了保障国内名校交流交换培养模式的有序进行,教务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2005年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实施办法》、2005年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为选派、接收交换生和派出交换生返校后的学分认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受到兄弟院校的广泛关注和参与,目前,包括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正在主动与我校联系交换培养事宜,不仅反映了交换培养这一模式的价值和活力,也说明我校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受到了国内高校的认同和肯定,这是学校多年推动的教育教学改革,狠抓人才培养质量的结果。学校将在综合考量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尽量扩大交流规模,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交换培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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