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岗位聘任中本科教学课时、课堂外教学活动及教学认定科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16:08:3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二级聘任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6年岗位聘任工作课堂外教学活动申报工作,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活动进行统一认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大部分课堂外教学活动教务处有记录的,各位教师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教务处根据已有的记录材料进行核对。但部分课堂外教学活动(以下三类),需要教师向教务处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这其中包括:

    (1)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专著、译著或者研究报告(含在《法大教育教学研究》、《法大教育文选》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2)某些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认定办法》需要认定为科研成果的教学成果

    (3)其他需要教学主管部门认定的项目

    在上一次聘任活动中已经认定的内容,本次需要再认定的,只需提供上一次的认定表,不需要提供材料原件。

    2、教务处于10月19日(周三),在昌平校区主楼教研科A301,对各二级聘任单位的提交文件进行统一认定,认定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各二级聘任单位应在认定工作当日提交上述条文1中所要的材料,教务处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课时、课堂外教学活动进行统一认定。

    4、相关工作内容认定和咨询

    课时认定:程田芳 厚德楼304教务科 电话58909094

    课外教学成果认定科研项目:于华溢 主楼A301教研科 58909095

    指导学生活动、竞赛、创新项目等:董玮主楼A401 实践科 58909626

 

教务处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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