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10 16:43:12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2017学年第二次会议精神,现组织各学院进一步修订2017年本科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改要求

   1.全校各专业通识课程部分结构、学分不做调整,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中通识必修学分43学分、通识主干课程8学分、一般通识课10学分。通识必修课目录见附件一,请各单位直接置入本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若个别学院存在通识必修课程学分替代情况,请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2.各单位严格审查本单位培养方案中学分学时对应、课程名称编号与综合教务系统是否一致、教学进度与课程目录是否一致。

   3.培养方案由于改为每学年三学期,新培养方案不要出现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等字样,应替换为大一春、大二秋等,每学年顺序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夏季学期,最后一学年没有夏季学期。

   4.各单位审核本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进度中的授课单位(即教研室、研究所)是否正确,通识必修课开课单位已在附件一中提供,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名单见附件二

   5.各单位应报送新课程申请,并提交课程修订汇总表(含新增、删除课程,见附件三),在汇总表中填写课程相关信息,并根据课程号编写规定预设课程号,教务处直接在系统中录入,不另外编号。课程号编写规定见附件四

   6.教务处将根据各单位提交培养方案编写英文内容,包括课程英文名称、培养要求等,编写之后反馈各单位。

   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法治信息管理方向)、金融工程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汉语言专业四个新专业,应根据教指委委员的意见,重新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并在7月14日下班前提交给教务处教研科。

   8. 经济学、法学六年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哲学、国际政治四个专业附条件通过,应根据教指委委员的意见,将相关课程修订之后再次提交,将报告及说明在7月14日下班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各专业根据教务处提供模板(附件五),将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格式进行统一修改。

   2. 各专业应根据要求填写课程修订汇总表(附件三),新课申请书(只需一份盖章备案)。

   3. 未通过和附条件通过的专业提交相应培养方案、报告和说明。

    各学院应于7月14日前将培养方案最终版课程修订汇总表新课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jyk@cupl.edu.cn,纸质版盖章提交至主楼A301,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909095


附件一:通识必修课目录.docx

附件二: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名单.docx

附件三:课程修订汇总表.xlsx

附件四:课程号编写规则.docx

附件五: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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