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法学学术精英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
根据实验班建设工作安排,现拟开展实验班笔试工作,现将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材料分析及论述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2日(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地点:致公楼二层(详细考试地点见附件)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应携带好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除携带黑色签字笔外,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
4.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违纪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若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010-58909538。
教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