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毕业审核及毕业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第007号)
时间:2018-03-12 08:37:14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开展在即,现就成绩审核、毕业补考、毕业生名单报送、毕业审核结果报送、毕业审核工作协调会等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毕业资格审核

(一)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以及学校对免修、奖励学分的相关规定,审核毕业生培养方案额定学分的完成情况。

(二)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学院依据辅修培养方案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法大发2009101号)》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辅修法学专业的由法学院审核。

(三)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资格分别由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第二专业为法学的由法学院审核。

二、学位资格审核

(一)各学院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号)审核普通本科生、双专业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生获取学士学位资格。

(二)对修读辅修专业学生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法大发2009101号)》相关规定进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审核,辅修法学专业的由法学院审核。

三、毕业补考

为保证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教务处拟为毕业生安排补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程可以申请毕业补考:

(一)学生第七学期考试不及格或缓考的必修课程,且本学期教学进度未开设该门课程者;

(二)第一至第六学期不及格的必修课程按规定重修,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且本学期教学进度未开设该门课程者;

学生有机会重修而未重修者,不得参加毕业补考;本学期教学进度已开设该门课程者,该门课程不组织补考;体育课程不组织补考。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根据各自的培养方案认真自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323日前到学生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报名,学院教科办于330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2018届毕业补考申请汇总表》(附件一)交教务处考务科。教务处拟于47-8日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毕业生名单报送

(一)教务处学籍科417日前向各学院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初稿。

(二)各学院联系学生逐一确认毕业生名单,确保毕业生名单信息准确无误。

(三)各学院423前将确认无误的毕业生名单提交给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学籍科向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报送毕业生名单之后,学院不得再提出修改名单的申请。

五、毕业审核结果报送

各学院518前将毕业审核结果报教务处考务科。61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六、毕业审核工作协调会

为规范毕业审核流程、明确职责,公正、透明、高效地完成我校2018届毕业审核工作,拟定于2018313日召开2018届毕业审核工作协调会。

会议时间:2018313 上午 08:30-11:30

会议地点:主楼3层会议室

参会人员: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学生处相关负责人、各院毕业审核负责人、各院培养方案维护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等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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