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经过项目申报、学院初评、学校专家答辩评审等环节,共有58个项目拟立项为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1)。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日—4月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8909091。
公示期过后,立项项目应提交修改材料和经费预算表,具体安排如下:
1.按照答辩时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要求为:
(1)对于题目及研究对象的变动,只能缩小范围而不能扩大范围(专家意见特别指出的除外);
(2) 项目成员、指导教师不允许变动,并再次核实附件1中的项目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19年5月;
(4) 完整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中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以及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
2.修改材料提交方式:
立项项目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将以下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
(1)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2)《项目变动说明》纸质版(该“说明”无模板,请将修改之处一一列明,务必手写,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签字确认)。
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于4月10日(星期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A401)。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提交。
3.项目立项后,学校将举办财务培训会。立项项目在财务培训会后填写《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该表须指导教师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二级会计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拟立项名单
2.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