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北京市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暨相关材料提交通知
时间:2016-10-31 16:17:43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及项目团队:

经过各项工作流程,本年度共有66个项目拟立项为2016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见附件1)。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58909091。

此外,公示期过后,正式立项项目须提交修改材料和经费预算表,具体安排如下:

1. 按照答辩时评审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要求为:

(1)对于题目及研究对象的变动只能缩小范围而不能扩大范围(专家意见特别指出的除外);

(2) 项目成员、指导教师不允许变动,再次核实附件1中的项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项目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17年8月;

(4) 完整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中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以及第五项“指导教师意见”。

2.修改材料提交方式:

正式立项项目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将以下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

(1)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

(2)《项目变动说明》纸质版(不提供模板,请将修改之处一一列明,务必手写、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

以上材料学院审核后,于11月4日(星期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楼A401)。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提交。

3. 填写《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须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二级会计审核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6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

2. 创新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rar

 

                                                                                              教务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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