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7 14:38:55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毕业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进行2018届毕业本科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届本科毕业生包括:

1.2014级本科生,2016级第二学士学位生,2013级双专业双学位生;

2.推迟至2018年毕业的本科生;

3.符合提前毕业并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将于2018年毕业的本科生。

二、采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19日20日8:00-16:00(12:00-12:30休息)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7室、108室。

三、采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0月19日: 

8:00-9:10    法学院(2014级法学实验班)

9:10-11:00   国际法学院

11:00-11:30  社会学院

11:30-12:00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12:30-14:4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4:40-15:30  外国语学院

15:30-16:00  港澳台侨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10月20日:

8:00-9:40    刑事司法学院

9:40-11:10   商学院(本科生)

11:10-11:50  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

11:5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30-13:4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3:40-14:00  人文学院

14:00-15:00  2013级双专业双学位(各专业)

15:00-16:00  补拍

四、注意事项

1.拍摄前,毕业生先到108室领取并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要求字迹清楚,身份证号码和学号要求填写准确无误。然后根据各学院顺序去107室拍照。  

2.拍照费用每人20元,拍照当天交给图片公司工作人员。

3.在拍照时最好穿有领的上衣,同时应避免穿蓝色上衣(背景是蓝色)

4.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希望毕业生能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拍摄,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应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到教育部指定地址(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电话:010—58691620)进行补拍,周二至周日工作。

  

                                          

 

2017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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