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夏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三周)
时间:2017-07-24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已进行至第四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教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7年7月24日9:00):

一、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度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508

265

52.17%

民商经济法学院

1525

541

35.48%

国际法学院

1234

402

32.58%

刑事司法学院

918

352

38.34%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448

205

45.76%

商学院

842

467

55.46%

人文学院

219

101

46.12%

外国语学院

480

204

42.50%

社会学院

296

119

40.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79

58

73.42%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166

64

38.55%

全    校

6715

2778

41.37%

学生网上评教第3-4周进行(考虑到夏季学期课程安排相对集中,学生评教系统开放延至8月6日)。修读夏季学期课程的学生请在8月6日之前完成所修读课程的评价,请学院及辅导员老师加强督促。

二、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评价课程覆盖门次

法学院

22

100%

刑事司法学院

4

36.36%

人文学院

1

25%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9

5.96%

全    校

36

--

    教师评教:教师评教系统开放至第四周周日(7月30日)结束。各学院、教学部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本院部开设的所有本学期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如安排进行听课评价的教师非院部教学督导或管理人员、无评教专家登录权限,可填写纸质《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于7月29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教务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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