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周报(第十五周)
时间:2017-12-12 09:27:08  来源:   点击:

特别提示:所有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的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均以匿名方式批量呈现给任课教师,系统将以严格的程序设定确保禁止任课教师、学院各类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未经授权人员(授权仅限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查看具体评价人的姓名、评分、主观评价等。请以严肃、公正之心对任课老师进行评价。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行至第十周,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评教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数据采集于201712118:00):

一、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度

学院

应评人次

已评人次

评教率

法学院

7844

6691

85.3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3995

13038

93.16%

国际法学院

13832

12924

93.44%

刑事司法学院

12557

11854

94.4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7868

7442

94.59%

商学院

13627

11363

83.39%

人文学院

2758

2517

91.26%

外国语学院

6162

5812

94.32%

社会学院

2977

2885

96.9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88

1255

97.44%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2840

2333

82.15%

全    校

85996

78306

91.06%

学生网上评教已于12月10日结束

 

二、管理人员、同行专家及教学督导员听课评教情况

听课部门

评价课堂人次

法学院

0

民商经济法学院

0

国际法学院

0

刑事司法学院

18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

商学院

20

人文学院

0

外国语学院

8

社会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光明新闻与传播学院

2

科学技术教学部

0

管理人员及教学督导组

154

全    校

205

窗体顶端

本学期将于第16周结课,17周后将进入考试阶段,教师评教系统将于本周周周五关闭。本学期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听课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

教学院部、科研院所负责人至少应听评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听评专业课不少于2次

请各学院、教学部管理人员、同行专家等尽快进行听课与评价,特别是仍未进行听课评价的院部应加强督促力度。

窗体底端

教务处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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