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6-08-05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3]75号),在推免生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所有必修课程平均分)占85%,实践成果(含学科竞赛以及论文、创新创业等)占15%。其中学科竞赛加分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为准。

学科竞赛是人才培养中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必要途径,同时也是学校实践教学成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综合检验和展示。

为了严肃学校推免工作机制,严格推免生选拔标准,学校对《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2016年修订).doc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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