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大三参加国际交流而未完成应修必修课的学生推免成绩计算的补充规定
时间:2016-08-05 00:00: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近年来,随着学校国际化战略的全面推进,本科生的国际交流从规模到层次都取得飞跃性发展。在交流生的选派中,大三学生占有较高比例,但因担心参加国际交流会耽误课程进度影响推免而不得不放弃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影响了学校国际交流计划的顺利实施,也与学校国际化战略不相适应。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法大发[2013]75号),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应为培养方案规定的大学前三年所有应修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考虑到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派程序复杂、工作周期长、选派结果不确定性等因素,加之少数必修课有一学年只在某一学期开设等情况,为了适应学校国际化战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于因在大三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而无法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者,在推免综合测评中,可以以实际修读的课程成绩及门数计算推免学习成绩。

 

教务处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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